對普通人來說,最害怕的事情,是一閉上眼睛,便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能記得自己。而對殺手來說,最擔憂的事情,是已經死了,卻還有人記得自己。殺手是一個失去所有情感的職業,他們不相信,自己死後,能在人的記憶裏留下陽光和溫度,所以相比于被記恨,不如煙消雲散。
皇甫執騎了五天的馬,不分晝夜的趕路,終于來到邊城。一路上,他聽說不少關于青銅門少主被殺的消息,如今尉離尋已經逝世六日,尉遲迥遲遲沒有将其下葬,皇甫執一猜便知,自己此行沒有來錯。
世上不會有做父親的這麽殘忍,任由愛子的軀體腐爛發臭,只為等所有江湖之士前來吊唁,尤其邊城這種酷熱之地,死人不可能完好的放置六日,因而,尉遲迥身邊定有知曉保存屍體之法的人。
皇甫執更加相信江湖一直以來的傳言,他聽聞,青銅門有着世界上最高超的醫術,甚至起死回生之法,沒有他們治不好的傷,醫不好的病。
皇甫執受盡磨難,千裏迢迢來到邊城,就是為了找到青銅門之所以醫術高超的原因,治好自己六指,讓自己能夠順利的拿起刀,用刀法打敗所有的敵人,正大光明的做落刀城的主人。
邊城到處都是黃沙漫天,低矮茅房,不管怎麽走,都好像在原地打轉。皇甫執從小生活在江南小鎮,習慣了餘鎮錯綜的小徑,初到漠北的他,根本無法辨清方向。他詢問過茶館跑堂,路頭丁役,甚至是茶棚邊盤坐的行人,終于在一家小米店向前千米的地方,找到了唯一一家酒樓。
皇甫執踏進活人墓之前,稍微有些猶豫。他聽聞,此處是危機重重之地,這裏經常有人決鬥,也常常有人死去,活人墓裏埋葬了許多人,真正的良民,絕對不會踏進這樣醜陋肮髒的地方。但他沒有選擇,因為這是他唯一的選擇,他不願意和路邊的行人一樣,睡在黃沙裏。從小生活在安逸裏的人,無法理解江湖險惡,無從體會為了赴死而去赴死之人的艱難。
他走進活人墓,頓時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
這裏有各種各樣的人,魚龍混雜,每個人都很奇怪,每個人都和他曾經見到過的人不同。世界全是黑色時,白色才是錯誤。他之所以能引起所有人的注意,最重要的原因,不是因為有覃柒那樣的美貌,也不是因為穿着太過華麗,而是因為他沒有帶刀。
這種地方,怎麽會有人空手而來?有人開始小聲議論,“姓雲的帶個女人都夠離譜的了,這人竟然不帶刀。”“人家說不定使暗器。”“怎麽可能有人只用暗器,不可能。”……
夜已深,風正濃,這樣的注視,完全沒有引起皇甫執的不适,因為他從小便習慣了站在目光的交彙處。
因為青銅門喪禮的原因,活人墓聚滿了天南地北的人,沒有空餘的桌子。
皇甫執掃視了一圈,暗松了一口氣,傳聞中如此恐怖殘忍肮髒的地方,看起來卻如此普通,和江南小鎮上的奢華酒樓并無二致,甚至這酒樓的主人,也是如此普通。
皇甫執一眼便看到了覃柒,大廳裏唯一的女子,一個美麗的女子,嚴格來說,是個美麗的少女,她看起來只有十七歲的樣子,卻打扮的過于老氣橫秋,舉手投足也過于成熟。皇甫執見過很多江南女子,他對女人的鑒賞力,比女人自己還要高。
他第二眼看到了雲初,一個拿刀的男子,高高瘦瘦,弱不經風的樣子。若不是在活人墓,他不願意相信,這樣的男子竟然會武功。雖然皇甫執涉世未深,明善惡,辯是非也确非他力所能及,但直覺告訴他,這個拿刀的男子,似乎值得接近。
美麗的女人總會讓懂得欣賞的男人産生信賴感,他徑直朝覃柒和雲初的桌前走去,當然不僅僅是因為覃柒的美麗,還因為他對刀有執念,不自主的接近與刀相關的一切人和事。
覃柒自從莫名其妙收到一個酒壺,便開始有些小心翼翼,對周圍的事物機警了不少。皇甫執一靠過來,覃柒便目光灼灼的盯着他看。
雲初一如既往的冷漠,自顧自吃着面前的一大碗陽春面,奇怪的是,沒有酒。來到活人墓,沒有人不喝酒,可雲初就是滴酒不沾,對他來說,只要不是一定要做的事情,都是多餘的事情。他吃進肚子裏的,一定是管飽的,他躺在床上,也一定是為了睡覺。就連皇甫執坐在他面前,他都懶得擡頭去看。
皇甫執一坐下,便對着覃柒露出微笑,嘴角斜斜向上,一股痞痞的樣子,看着流裏流氣,卻并不讓人讨厭。可惜的是,覃柒認不出凡人的好看和不好看,實在浪費了皇甫執這樣一張風流俊俏的臉。
皇甫執因為家事和樣貌的原因,身邊總是圍着很多女人,從來沒有哪個女子以這種目光盯着他看,這種敵視和懷疑的眼神,讓他很受傷。覃柒身上散發着一種淡淡的遙遠異香,讓皇甫執心神蕩漾,他在小鎮上最大的香料店,也沒有聞到過這種味道。
他看了眼覃柒,盯着雲初道,“不喝酒?”
雲初沒有說話,覃柒也沒有開口。
店小二迎了上來,問,“客官,要點什麽?”
皇甫執一直盯着雲初,眼神未曾離開,道,“酒,最好的酒。”
酒上來後,皇甫執伸手去拿杯子,覃柒看到了他的手,忍不住微皺了下眉頭,暗想,“這人,總共長了十二只手指。”
皇甫執并不因展露出自己的缺陷而羞愧,他淡定的倒酒,淡定的端起,一飲而盡。
他自己先喝了一杯,才又倒了兩杯,親手端到雲初和覃柒面前,道,“我請你們喝酒,如何?”
覃柒将酒杯推開,道,“酒是穿腸毒。”
皇甫執道,“酒亦是逍遙散。”
雲初過了許久,才皺眉道,“我不喝酒。”
皇甫執笑着看向覃柒,道,“在下皇甫執,不知姑娘和公子怎麽稱呼。”
覃柒想起死去的尉離尋,臉色有些暗淡,道,“不知道。”
皇甫執又一杯酒下肚,道,“看來二位都是聰明人。”
他說完這話,便不再言語,覃柒在等他說完,他卻不再開口,覃柒有些好奇的問,“何出此言?”
皇甫執道,“聰明人都不願意說話。”
覃柒忍不住道,“所以你是笨蛋?”
皇甫執哼笑一聲道,“對,我是笨蛋,我當然是笨蛋。”
皇甫執不再言語,此桌便陷入安靜,他第三杯酒下肚,突然伸手去碰雲初的刀。雲初瞬間按住,眼光從漠然變成了兇狠。
自從覃柒奪下雲初的刀後,他便有些敏感,這種事情,他不會讓它發生第二次。
皇甫執從小生活的地方,全是刀,周圍的人,除了刀和暗器,沒有其它武器。所以他了解,刀對使刀人來說,便是性命,若讓對手奪取,便是死路一條。他早就知道,不可能碰得到這把刀,他只是想試探,此人動作到底有多快,結果是,比想象的還要快。
雲初完全忽略了眼前人的對話,他正在想,明晚要先去青銅門探一探,對于馬上要進行暗殺的地方,怎麽能完全不了解,就算是沒有想活着出來,也不願意盲目的闖過去,使計劃失敗。
皇甫執真心想同面前兩人交朋友,對于兩人的緘口不言,他有些懊惱,不死心道,“所謂同是天涯淪落人,你們連名字也要隐瞞?”
覃柒看了眼雲初,想耍一耍這個讨厭的悶葫蘆,遂道,“他叫雲初,白雲的雲,初來乍到的初。”
皇甫執撩了撩額前的碎發,道,“其實,我更想知道這個美女叫什麽。”
覃柒愣了愣,意識到自己被調戲了,頓覺面前之人有些膚淺,冷哼了一聲,偏頭斥笑。
皇甫執有些失落,自己撩美女的這一套,在邊城竟然毫無用處,這讓以風流著稱的落刀城少主,又被小小的打擊了一番。
雲初将陽春面吃淨,拿刀離開,覃柒急忙跟了過去,想為他準備洗澡水。這些天來,照顧雲初的衣食起居,已經成為覃柒最關心的事情,她也不知道這些無聊的小事有沒有用,但總比什麽都不做,幹着急的好。雲初不喜與人争高低,也懶得管她,便随她去了。
皇甫執沖覃柒背影喊,“唉,美女,你還沒告訴我你的名字。”
覃柒頭也未回,喊道,“覃柒。”
皇甫執嘴角噙笑,默默回味了兩聲,“覃柒,覃柒,好奇怪的名字。”
皇甫執招手叫來店小二,問道,“那個叫雲初的刀客,來這裏多久了?做過什麽?你見沒見過他用刀?”
店小二想了想,道,“雲公子來了将近一個月了,沒做過什麽?我也沒見過他用刀。”
皇甫執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,忍不住輕笑了一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