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方先生的要求,十分鐘之內必須離開卧室,我顧不得多想,抓緊時間幹活。
梳妝臺屬于典型的中式風格,上面擺放一只沒有照片的相框,玻璃花瓶裏插着一束凋零的玫瑰花,掉落了兩片花瓣。
橢圓形的鏡子一塵不染,明亮得有點晃眼,與灰蒙蒙的環境格格不入。
我看着鏡中的自己,不由地露出笑容,覺得這兩千元掙得太輕松了,簡直等于白送。
擦完鏡子和臺面,我又把圓凳擦幹淨,無意間發現,大衣櫃的旁邊放着一雙紅色的高跟鞋,落滿了灰塵。
鞋子的設計比較時尚,是我喜歡的款式,估計價格不菲。
方先生的前妻,什麽時候去世的?他的現任妻子,住在哪裏?
我邊尋思,邊伸手捏住玫瑰花,準備把它帶下樓,扔進垃圾桶。
忽然,想起方先生的話:不許移動任何東西!
我停頓幾秒,立即松開玫瑰花,檢查一遍梳妝臺,快步走出卧室,關緊房門。
剛轉身,一個高大的身影擋住道路,吓得我差點叫出聲!
原來是方曉,他面無表情,冷冷地注視我。
“你站這幹什麽?”我拍拍胸口,呼了口氣,驚魂未定。
方曉說:“你去文具店,買一把美工刀!”
這小子的語氣,像地主老爺使喚丫鬟似的。
我忍住不悅,笑着問:“你自己不能去嗎?”
方曉的眉頭微皺:“外面下雨,我不想出門,你快點,我急用!”
說完,方曉掉頭就走,我氣得直瞪眼。
本姑娘是家庭教師,不是供人差遣的保姆!
轉念一想,方曉也許故意刁難我,企圖把我逼走,所以,決不能中他的詭計。
我迅速下樓,找到一把黑色的雨傘,離開別墅。
雨依然很大,院牆上的薔薇花在風中搖晃,嬌豔奪目,飄來陣陣的芳香。
我穿過馬路,先到公共廁所小解,然後走向不遠處的文具店。
進入店門,我收起傘,甩去雨水,對櫃臺後面的老頭說:“老板,有美工刀嗎?”
老頭年約六十歲左右,體型削瘦,皮膚黝黑,臉上布滿歲月的痕跡,他的眼睛不大,卻熠熠發光,叼着半截香煙。
“有,在那邊。”老頭指着右方的貨架。
我忙靠近貨架,随手拿起一把綠色的美工刀:“多少錢?”
“十五!”老頭盯着我的臉龐,“你是對面七十四號別墅,新請的家教吧?”
我頓時一愣:“是啊,怎麽了?”
老頭的目光閃爍,視線忽地移開,笑呵呵地說:“沒啥,沒啥……”
我的心裏産生幾分疑慮,把鈔票放到櫃臺上,站在店門口,發現雨停了。
突然,老頭說:“不到兩個月,我已經賣出三十把美工刀,都是七十四號別墅的人買滴!”
一聽這話,我驚訝地回頭:“三十把?這麽多!”
老頭吸了口煙,兩只眼睛微眯:“嗯,你是第六個家教!”
什麽?第六個家教?我目瞪口呆,腦袋發懵。
難道,方先生之前聘請過五個女生做家教,都被方曉氣走了?
小兔崽子,以為自己是花樣美少年、家境富裕,就肆意欺負人嗎?
老頭吐出煙霧,臉色變得嚴峻:“我勸你一句啊,天黑之前趕緊走,千萬別在七十四號別墅過夜!”
我詫異地問:“為什麽?”
老頭眨了眨眼睛,壓低聲音:“裏面有不幹淨的東西,你小心點啊……”
不幹淨的東西?鬧鬼嗎?霎時間,我的頭皮發麻!
然而,方曉會不會耍詐,跟老頭串通一氣,趁機故弄玄虛,放煙霧彈吓唬我呢?
我的膽量雖然不大,但不是任人欺負的柔弱小綿羊,單親家庭的生活經歷,促使我比較獨立,敢于面對挑戰。
這時,外面又開始下雨,我毫不猶豫地離開文具店,走向七十四號別墅……